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 - 医道苑 (http://www.mjcchao.com/ydy/index.asp) -- 网内外新闻(观感) (http://www.mjcchao.com/ydy/list.asp?boardid=158) ---- 我网对二审《中医药法(草案)》意见出台 (http://www.mjcchao.com/ydy/dispbbs.asp?boardid=158&id=2420) |
-- 作者:通讯员 -- 发布时间:2016-01-20 16:01:07 -- 我网对二审《中医药法(草案)》意见出台 通过网友紧张学习,讨论《中医药法(草案)》二审征求意见稿中,在关心中医及中医人生存发展出发,我网針对二审条文修改补充意见如下:
針对《中医药法(草案)》二审征求意见稿中“总则”美中不足,缺少对中医药文化定位加以肯定。 中医人员似有感情缺憾,沒有像习总说的那样“有软实力”。建议以增补定位。
通过学习交流研讨,我网友认为: 一、第三条 中医药事业是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实行中西医并重的方针,鼓励中医西医相互学习,促进中西医结合,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我国医药卫生事业中的作用。 ()《中医药法》已贯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但是这部“法”仍棣属于“宪法”重属于国家大政方针,因此才添加了“指引下”,意义是从中医人角度出发,盼着自己的立法更符合国情民意,增加点“客观上的人性化”。
2.鼓励中医西医相互学习,促进中西医结合。
这给人感觉似乎是“画蛇添足”。促不促进,它也会照着客观规律走。因此可以不必强调的。另外从客观角度上讲,我们认为这既然是《中医药法》不是“医药法”。自必是以中医为主。因此在《中医药法》内,顾及到我国特殊国情,应允许中西医各自竟相向高端发展。待各自达到相对高度自会融成一体,而有“殊途同归”兼“异曲同功”之妙。因此在“中医药”自身发展中,不应追求勉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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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通讯员 -- 发布时间:2016-01-20 16:21:33 -- 三、第八条 通过考核取得中医医师资格的人员在考核、注册的执业范围内,可以以个人开业的方式或者在医疗机构内从事中医医疗活动。
改为:“开展中医药服务是否符合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利中医发展服务基本要求。 理由:添加了“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利中医发展” 服务基本要求。 五、第十八条 具备中药材知识和识别能力的乡村医生、中医医师,可以自种、自采地产中药材并在其执业活动中使用。
修改建议:修改为:具备中药材知识和识别能力的乡村医生、中医医师,可以自种、自采地产中药材在保证安全有效下,在其执业活动中使用。
理由:体现“自律”强调安全有效至关重要,这样可以避免甚至杜绝野蛮操作。 |
-- 作者:通讯员 -- 发布时间:2016-01-20 16:28:16 -- 第二十条 对市场上没有供应的中药饮片,医疗机构可以根据本医疗机构医师处方的需要,在本医疗机构内炮制、使用。医疗机构对其炮制的中药饮片的质量负责。医疗机构炮制中药饮片,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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